我从小就是这个狼群的欧米伽,这一点从未变过,以后也不会改变。
我知道自己没有了狼群将一无是处,我没有离开了科罗维斯山脉的勇气,这里是我永远的家园。
如果这里的一切能保持我原本的样子,我愿意永远被欧米伽的身份束缚,与狼群一起在在这里生活,不去接触科罗维斯山脉以外的未知世界。
本该是这样如此......
狼群是科罗维斯山脉的顶级掠食者,这一点毫无疑问,它们维持着这片富饶之地的生态平衡,在猎杀之余又给予了生命。
但平衡就像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狼群一样被打破了,猎手也会变成猎物。
猎人们端着长管猎枪,低身悄然潜伏在东部森林之中;他们就像外来的入侵者一样,四处搜刮所能找到的任何生命。这片鲜有人类踏足的土地在此刻就要被这些外来者弄得千疮百孔。
十几个猎人组成一个扇形的狩猎小队,他们无声地踏着森林落叶,穿过一颗颗树木,像狼群一样四处寻找着猎物。而他们的身旁,一群训练有素的猎犬紧紧跟在主人的身后,一个猎人配一只猎犬,这无疑是一个强大可怕的狩猎队伍。
随着向东部森林中心的前进,森林变得愈加黑暗潮湿,四周一片的宁静,丝毫没有猎物的影子。
“喂,罗德,咱们搜寻了这么久,怎么就没看到一点动物的影子啊。”一个年轻的矮个子猎人将猎枪丢在一边,对着同行的老猎人抱怨道;他点着一根香烟,顺势靠在树旁自顾抽了起来。其他猎人也纷纷停下,将目光集中在走在最前面的老猎人身上。
这个老猎人名叫罗德,他的左眼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在一次打猎中被一只花豹挖去了眼睛。他曾经是大陆北部斯坦国皇家军队将军,在退伍之后便一直考打猎为生。随着斯坦国国内战争的结束,许多年龄较大的军人纷纷选择了退伍,他们厌倦了战争,有着好的枪法却没有用武之地。
罗德就是这些退伍军人的一份子,为了让余下的生活过得更加充实,他与那些昔日退伍战友组成了狩猎队伍,在四处打听寻找适合的狩猎地点,同时也受聘于国王和贵族的猎兽申请。这次他们来到了科罗维斯山脉,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并且不受国王和权势贵族的直接管理。
就斯坦国而言,除去国王和贵族的聘请,所有在国家管理地区私自打猎的猎人要按照捕获猎物价格的百分之四十上交;国土内一切土地和生物皆属于王室和贵族,这是斯坦国的一跳铁则。
位于斯坦国边界地区的科罗维斯山脉由于地处十分偏远的地区,四周原始森林环绕,整个山林大多数时候被迷雾萦绕,森林里十分阴暗潮湿。这里几乎没有被人开发过;而这片地区流传的夜妖传说也让一般人不敢涉足此地。
罗德也是几经思考才决定来到这个脱离国家控制的偏远之地打猎,他们足足在深山中前行了一个星期才到达了这里。
这次狩猎队伍除了老军人之外,还有他们的儿女,一群准备参加入伍选拔的年轻人,年龄都在17、18岁之间,他们都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锻炼机会。那个抽着烟的矮个子猎人就是其中之一。
罗德把猎枪抗在肩上,转身面向矮个子猎人,苍老却有力的身子有一种岁月的沧桑感。
“沃博克,你知道一个军人最危险的时候是什么?”
矮个子猎人双臂相交,将抽了一半的香烟随意丢在地面上。“最危险的时候不就是和敌人交火的时候么?”
“不全对。”罗德微眯着眼睛,“当你身处敌人的地盘却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时,往往意味着你被跟踪了。”矮个子猎人听罢,不懈地将头扭向一边。
“打猎也一样吗,爸爸。”一个略显稚嫩的轻柔声音在一旁响起,一个年龄大约十七岁左右的女孩一直跟在罗德身后,她穿着一身厚实的淡绿色棉袄,脚踩着一双棕色皮质长靴,批着一头棕黑色且过肩秀发。那孩子气般的雏鸟声音和一米六五的身高有些不相符。
“是的,艾里莎,打猎也是小规模的战争啊,这里是野兽的地盘。”罗德顺过女儿的棕黑色长发,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爸爸,我已经不是小孩了。”艾里莎红着脸拘谨地看着周围的猎人们,轻轻低下了头。“别人都看着,好丢人。”艾里莎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呢喃道,只有她和父亲能够听见;罗德爽朗地笑了笑,随后便扛枪离去。
“哎,罗德,照你这么说野兽还能比得上荷枪实弹的军队,瞧你打战打得老糊涂了吧。”沃博克挑了挑眉眼。“你说是吧,小艾里莎。”艾里莎没有回话,只是皱着眉瞪了一眼这个不可一世的男孩,立马让沃博克将话给收了回去。
所以说,我讨厌幼稚的男生。
艾里莎没有再理会沃博克,小跑着跟上了罗德,猎人们也趁时休息了一会,收拾好东西准备再次行进。走在最前面的罗德突然停下,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地上一前一后两种不一样的脚印,又迅速抬头环顾着四周。
一旁的猎犬也围了过来,它们顺着脚印嗅着动物留下不就的气味,瞬间就兴奋了起来;那些高个子的獒犬和灵缇犬显得尤为激动,它们在树下来回寻找着一丝丝猎物留下的气味。
“看来这次我们不用担心被跟踪了。”罗德将扛着的猎枪端在胸前。“毕竟,这个林子的主人注意力并不在我们身上。”
艾里莎也蹲了下来琢磨这猎物的痕迹,这些足迹是狼和鹿的,她很快就能辨认出来。大陆北部的狼体型尤为庞大,就单打独斗而言,一只狼可以很轻松地杀死狗群当中的任何一只猎犬;但相对的,这些狼的价钱不菲,一只狼可卖出一百枚铜币,也就是十枚银币。
艾里莎很清楚这是狼群捕猎时留下的足迹,但令她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足迹旁还有一串小而浅的脚印沿向树林深处,并且不属于狼群。
“是人类。”艾沙惊奇的发现这明显就是人类小孩的足迹,不同于灵长类动物,这确确实实是人类的脚印,但却十分小巧。
“爸爸,这里有人类的脚印。”艾里莎指着脚印说道。罗德顺着艾里莎的手指看过去,在草丛之间确隐藏着一连串人类的脚印,并从大小看是一个人类小孩。
“小孩怎么会跑来这里。”罗德陷入了沉思,这里以前或许有少数人来过,但一个人类小孩怎么可能会跑来这个地方。
“爸爸,这里有这么多狼,这个小孩会不会有危险......”艾里莎开始担心了起来,如果一个人类小孩身处在狼群的地盘,这确实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艾里沙,你和沃博克跟着脚印去看一看,脚印刚留不久,这个小孩一定没走多远,而且......”罗德又看了看狼群的脚印。“这个孩子暂时还不会有危险。”
艾琳莎点了点头。
“我说啊,我可没心思去找一个小孩,我是来打猎的。”听见罗德的擅作主张,沃博克不满地咧了咧嘴。
“30铜币。”,艾里莎伸出了手指,“只要你愿意和我去找这个孩子,30铜币就是你的了。”
一听艾里莎的开价,沃博克毫不掩饰地笑了笑,又全身上下打量着艾里莎,“喔哦,难道只是给我30铜币吗,我觉得你的身体可不止30铜币哦。”听见沃博克的狂妄之言,艾里莎气红了脸,这个沃博克总喜欢说一些话来羞辱自己,简直像一个变态一样。
“沃博克,你小子要是敢打我女儿的注意,我立马把你的腿给废了!”德里克历声呵斥,猎枪枪口对准了沃博克的左腿。“我是看你和我女儿从小玩在一起长大才让你和她同行,你别得寸进尺。”
“嘛嘛,开个玩笑,我陪她去还不行吗。”沃博克立马认怂,就凭他的本事确实还惹不起眼前的罗德,毕竟总有求于他。
“走吧,我的艾里莎大小姐。”沃博克想挽住艾里莎的手臂但却被毅然甩开,他尴尬地笑了笑,跟在艾里莎身后寻着这串类似于人类的小脚印向森林深处走去。
“哦,对了。”沃博克转身停下,“如果是夜妖的话我就会抛下你哦。”沃博克扔下一句话后自顾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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